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301446 证券简称:福事特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7 号)同意注册,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1.8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80.00 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213.66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566.3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3]4140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
续督导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由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鉴于公司已经变更了保荐机构,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的规定,公司
及相关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止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
和存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专户余额 用途
(元)
中国工商银行 高 强 度 液 压
江西福事特 股份有限公司 1512211019000346010 82,473,403.38 管 路 产 品 生
液压股份有 广信支行 产建设项目
限公司 赣州银行股份 研 发 中 心 建
有限公司广信 2844400103010000152 42,676,191.65 设项目
支行
徐州福事特 南京银行股份 高 强 度 液 压
液压有限公 有限公司徐州 1601230000009823 49,951,819.00 管 路 产 品 生
司 分行 产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福事特液压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高强度液压管路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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