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
追加投入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长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波长光电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建设内容、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2 号)核准,公司 2023 年 8 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93.00 万股,发行价为 29.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996.34 万元,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9,122.05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874.29 万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1,856.28 万元用于“激光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红外热成像光学产品生产项目”以及“波长光学研究院建设项目”,超募资金金额为 44,018.01 万元。
该募集资金到账日期为 2023 年 8 月 18 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出具报告编号:天
职业字[2023]44177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增加首发募投
项目“波长光学研究院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增加“微纳光学实验室”研发设
备及配套投入并增加研发及办公基础设施投入,将项目名称调整为“精密光学研
发综合楼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 7,474.09 万元增加至 18,633.26 万元,项目预计
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为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拟继
续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含期间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对于投资总额
增加的差额 11,159.17 万元部分将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入。其
他募投项目保持不变,具体的变更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变更前 变更后
融资项 总额(万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
目 项目名称 总额(万 集资金净 资金来 项目名称 总额(万 资金净额 资金来源
元) 源
元) 额(万元) 元) (万元)
激光光学 募 集 资 激 光 光 学 募 集 资 金
产品生产 12,988.78 12,988.78 金(不含 产 品 生 产 12,988.78 12,988.78 ( 不 含 超
项目 超 募 资 项目 募资金)
金)
首 次 公 红外热成 募 集 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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