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301421 证券简称:波长光电 公告编号:2024-036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7 月 22 日 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7 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建设内容、 √
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和信函在
2024 年 7 月 19 日 17:00 前送达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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