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301419 证券简称:阿莱德 公告编号:2024-048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2 月 26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奉炮公路 1368 号 6 栋。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耀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表 139 名,代表股份 73,71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2 人,代表股份 73,200,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51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4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55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29%;反对 15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65%;弃权 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0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3,53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550%;反对 17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82%;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68%。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鄯颖、程思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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