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3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和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信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仁信新材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3,623.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6.6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66,616,4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79,333,695.0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7,282,704.99
元,已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3GZAA3B0134)。
仁信新材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将募集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仁信新材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仁信新材最新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拟投入 建设期间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1 年产 18 万吨聚苯乙烯新材料扩建项目 26,366.92 16,200.00 24 个月
2 惠州仁信新材料三期项目 37,023.28 37,023.28 24 个月
3 聚苯乙烯 1 号和 2 号生产线设备更新项目 3,639.69 3,639.69 12 个月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007.83 6,007.83 24 个月
合计 73,037.72 62,870.80 -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8,938.94 万元,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 50,808.21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阶段,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日 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 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 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含)。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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