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规范运作能力。现将董事会 2023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一)公司整体经营数据
2023 年,面对外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董事会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提升,支持公司管理层聚焦主业务,有效贯彻落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05,102.25 万元,同比增长 60.50%。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651.86 万元,同比增长 1.09%。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66.52 万元,同比增长 0.70%。
公司注重创新发展,持续加大技术研发,2023 年研发投入 5,244.82 万元,
同比增长 24.06%。
(二)所处行业地位及公司定位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具有成熟的生产工艺、专业的研发人员、丰富的管理经验,凭借优质的服务客户能力和快速的响应客户能力,获得了国内外知名消费电子企业的认可。
公司除了深耕消费电子领域外,积极拓展其他领域业务。公司以材料的轻量化、环保化为发展方向,定位为“绿、轻、新”的发展策略,专注于环保、轻量
化、新工艺改良等发展方向,提供围绕成本优化、工艺创新、材料研发为策略的综合解决方案,并且不断推广至新的客户领域,形成以“绿、轻、新”为中心,多个应用领域拓展的“3+N”格局。
公司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策略,积极在原有客户基础上配合研发及推广新产品;同时将成功的产品案例拓展至新客户,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产品力及竞争力。
二、2023 年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 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对公司各项事务进行了讨论决策。会议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公司各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董事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第一届董事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 2023.1.13 会第二十七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次会议 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关于同意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
2 2023.2.17 会第二十八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次会议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关于决定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第一届董事 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 2023.2.18 会第二十九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与首
次会议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
4 2023.3.7 会第三十次 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会议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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