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证券代码:301381 证券简称:赛维时代 公告编号:2024-011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会计政策原因
(1)财政部于 2022 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
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
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
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财政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发布《2021 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
答》,规定针对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且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将其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公司为保证 IPO 申报期数
据的一致性,于 2021 至 2022 年未做调整。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
定,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二)变更前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三)变更后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6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对 2022 年 1 月 1 日余额的影响金额
合并 母公司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39,718.99 376,388.43
递延所得税负债
盈余公积 37,638.84 37,638.84
未分配利润 1,602,080.15 338,749.59
单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