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净源: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科净源资讯
2024-02-20 18: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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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2-20



证券代码:301372 证券简称:科净源 公告编号:2024-003

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科净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净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142,85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45.00 元/股,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交易。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葛敬、实际控制人葛敬、张茹敏及一致行动人葛琳曦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 个月。



3、本人将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上述锁定承诺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如承诺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5、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关的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高级管理人员李崇新、赵雷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将根据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上述锁定承诺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如承诺人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及本人所持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5、以上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承诺期限内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6、本人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相关的义务: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三、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上市,截至 2024 年 2 月 19 日收盘,公司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6 个月期末为 2024 年 2 月 11 日,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19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45 元/股,触发前述承诺

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上述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 计 持 股 原股份锁定到期 延 长 锁 定 期 后 到



股东名称 数 量 (股) 数 量 比 例 日 期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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