矩阵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矩阵股份资讯
2024-05-29 16:53:0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5-30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本计划公告时任职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包含 1 名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该激励对象在公司的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有助于公司的长远
发展,因此,纳入该员工作为激励对象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为2024年5月29日,并同意以5.6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360.3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矩阵纵横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29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