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荣旗科技资讯
2024-04-22 19: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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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0户,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04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5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9户,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6%;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户,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0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40,000股,于2023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53,34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1,377,15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7.5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962,84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2.43%。

2023年4月2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672,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
构 发 生 变 化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3,34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2,635,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70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3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股份数量为12,044,64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58%,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9户,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6%;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户,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704,6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4月25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罗时帅、苏州腾旗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比例和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

(3)如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或公司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4)对于本人/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的公司股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人/本企业承诺的相关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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