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3
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7 月
目录
释义 ......3
正文 ......7
一、 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7
二、 本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8
三、 本激励计划应履行的法定程序......19
四、 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20
五、 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21
六、 结论意见......21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述名称分别具有以下含义:
德尔玛、本公司、公 指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上市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本 指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激励计划 计划(草案)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
限制性股票 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控股
激励对象 指 子公司、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核心
骨干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
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有效期 指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归属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
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
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
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第 1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号》 ——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所、我们 指 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法律意见书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达辉律师事务所是具有中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德尔玛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本激励计划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及其他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适用的政府部门其他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德尔玛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指派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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