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1326 证券简称: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803,415.3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1,739,037.79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57,205,323.30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133,331,931.78 元。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相关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当年实现盈利且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同时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同时结合当前整体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经认真审核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备查文件
(一)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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