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邦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真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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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1: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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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李真圣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就本人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真圣,198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博士学位。2003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就职于美的集团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 2012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任高
级投资总监;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就职于大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
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11 月就职于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任执行总
裁;2019 年 11 月至 2021 年 7 月,就职于中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
理;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7 月,就职于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部高
级总监;2023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并担任香港赛领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10 月至今,任上海赛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11 月至今,任赛领国际投资基金(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项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资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表决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7 7 0 0

李真圣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3 3 0 0

本人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审议相关议题及事项,与委员会其他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向董事会汇报,未出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勤勉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及时通过电话和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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