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301321 证券简称:翰博高新 公告编号:2024-053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大禹路 699 号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 7 人,实际参加的董事人数 7 人。本
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照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订了《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蔡姬妹女士、张彧先
生、李艳萍女士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蔡姬妹女士、张彧先
生、李艳萍女士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制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
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三)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四)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奖励基金的提取和具体实施方案;
(六)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作出解释;
(七)若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八)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开立、资金账户开立以及其他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办理;
(九)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十)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并签署相关协议(如需);
(十一)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蔡姬妹女士、张彧先
生、李艳萍女士回避表决,获全体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已经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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