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5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钟佳妤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召集和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了《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军先生、金丹君女
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袁军先生、金丹君女
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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