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1316 证券简称:慧博云通 公告编号:2024-044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ITO交付中心扩建项目”、“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8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0,010,000.00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7.6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304,076,000.00元,扣除本次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3,311,539.1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764,460.8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10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0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575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并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10月11日,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兴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或从杭州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2,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按照孰低原则确定),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2024年4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开户人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专
号 户余额
1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 321130100100510393 1,642.33
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区支行
2 慧博云通科技股份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3301040160021604536 4.20
有限公司
合计 1,646.53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ITO交付中心扩建项目”及“软件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现项目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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