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利民)
科瑞思资讯
2024-04-23 18:44:2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4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王利民,男,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高级经济师。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9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
分行科员;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珠海市农村信用联社部门经理;2001
年 12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珠海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局独立董事;2003 年 4 月
至 2007 年 1 月,任珠海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
书记;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珠海市公共汽车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10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珠海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珠海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
2019 年 2 月,任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广东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珠海
市睿泓华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3 月,任珠海
市浩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广东亿安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珠海广浩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以及北京
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2023 年度,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2 次。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会议,本人以现场方式亲自出席公司召
开的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公司治理情况,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 年度,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会专门会议的事项。

2023 年度,本人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在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担任委员,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在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并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共召开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战略委员会 3 次,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0 次。本人亲自出席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战略委员会 3 次,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审计委员会 0 次。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重点关注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