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兵)
科瑞思资讯
2024-04-23 18: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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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的工作中,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中尽职尽责,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李兵,男,197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教授。1989 年 12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湖南平江氮肥厂技术员;2004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湖南工业大学工程师;2008 年 4 月至今,历任北京理工大学珠
海学院讲师、副教授、工程训练中心主任、教授;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完成了换届选举,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2 次。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 次会议,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
公司召开的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按时参
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利用专业优势和实务经验,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公司治理情况,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23 年度,公司尚未发生应当召开独立董会专门会议的事项。

2023 年度,本人在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在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担任召集人,在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并开展相关工作。公司共召开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 3 次,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0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
本人亲自出席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0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候选人个人简历、工作经历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对内部控制事项进行监督。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重点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审慎评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合理性,督促公司建立完善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机制。

上述会议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情况如下: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3、本人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就相关议案依法公开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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