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远翔新材资讯
2024-11-08 19:19:41
  • 1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1-08


证券代码:301300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8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8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福建省邵武市经济开发区龙安路 1 号公司办公大楼 2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承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46,17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3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5,150,8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3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1,021,6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01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5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35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16%。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64,54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922,355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617,645 股。)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6,15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7%;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弃权 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43,9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883%;反对 12,7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85%;弃权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3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二)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王承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5,981,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5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6,424股,占中小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001%。
王承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芳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