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18
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 深圳 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1-12楼 邮政编码:518017
11-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86-755) 88265288 传真(Fax.): (86-755) 88265537
网站(Website):www.shujin.cn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节 信达律师声明事项...... 5
第二节 正文...... 7
一、发行人概况...... 7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8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8
四、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9
五、发行人的设立...... 12
六、发行人的独立性...... 12
七、发起人和股东(实际控制人)...... 13
八、发行人的股本及其演变...... 14
九、发行人的业务...... 15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15
十一、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2
十二、重大债权债务...... 24
十三、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24
十四、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5
十五、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25
十六、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26
十七、发行人的税务...... 26
十八、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26
十九、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7
二十、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27
二十一、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7
二十二、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 28
二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8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上下文另有解释或说明外,下列使用的简称分别代表的全称或含义为:
简称 全称或含义
发行人/公司/远翔新材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远翔有限 福建远翔化工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前身
固锐特 福建固锐特硅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中科远翔 福建中科远翔纳米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远驰科技 福建远驰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公司 发行人及固锐特、中科远翔、远驰科技的统称
及其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王承辉
华兴创投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因吸收合并福建省大同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后承继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而成为发行人股东。
大同创投 福建省大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股东,被华兴创投吸收
合并,于 2017 年 6 月注销
本次发行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本次发行上市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报告期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
《发起人协议》 《关于福建远翔化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筹)之发起人协议书》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现行有效的《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现行有效的《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现行有效的《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 2015 年 8 月 20 日经发行人创立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其后多次修订、
现行有效的《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0 年 12 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