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1291 证券简称:明阳电气 公告编号:2024-025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 15:00 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
将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披露,现再次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6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9.00 《关于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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