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301280 证券简称:珠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2 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8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8个月;
3、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解除限售
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三);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10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28.34 万股,并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6,513.34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4,734,111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0,399,289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7.38%。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为 1,247,2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披
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026,7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
0%,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
部分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二)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3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5,133,4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5,133,4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
计转增 32,566,7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97,700,10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总股本为 97,700,1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71,3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37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由于公司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触发其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故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2 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股份数量为 8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4%。该部分限售股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2 户,分别是戚程博和陈美荷。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相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股份限售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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