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6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
了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5 日签发了《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
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发行字[2022]927 号文),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4.8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7,440,000.00 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额计人民币 495,102,636.79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10,110,188.68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8 月 1
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00001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557,440,000.00
减:保荐费和承销费用 47,329,811.32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510,110,188.68
减:报告期内支付各类发行费用 15,007,551.89
募集资金净额 495,102,636.79
加:累计利息收入(含银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0,233,462.91
减:以前年度累计已使用金额 347,115,858.36
减:当期投入募投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168,256,057.43
加:当期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05,875.80
项 目 金 额
减:当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40,000,000.00
加:当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1,342,276.94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1,412,336.65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程序,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通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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