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地: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新天地资讯
2024-07-11 19: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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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301277 证券简称:新天地 公告编号:2024-032
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99%;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新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1号)同意注册,公司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60,000股,并于2022年11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0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33,36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1,638,77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1,721,22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8%。

(二)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133,3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6,68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66,68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00,040,000股。

2023年5月1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581,84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4月23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200,0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80,016,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80,016,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80,056,000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80,056,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4.9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0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持股人为公司原董事、董事会秘书李金登,股份数量为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99%,原定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李金登先生于2023年7月14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触发持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的履行条件,其所持有的限售流通股延长锁定期至2024年7月14日,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7月15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1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公司股东李金登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份锁定、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取得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以孰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上述股份。

2、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

(1)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2)本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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