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4
证券代码:301265 证券简称:华新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6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
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于2024 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 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第四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张军先生
非独立董事:张军先生、王建明先生、张喜林先生、张玉林先生
独立董事:周霞女士、余大洪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两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的附件内容。
2、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由张军先生、王建明先生、张喜林先生组成,由张军先生担任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由周霞女士、余大洪先生、张玉林先生组成,由周霞女士担任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由张军先生、余大洪先生、周霞女士组成,由余大洪先生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建明先生、周霞女士、余大洪先生组成,由周霞女士担任召集人;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周霞女士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监事会主席:巴雅尔先生
非职工代表监事:巴雅尔先生、余乐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刘洋先生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
年。
上述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职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上述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的附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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