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阳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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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9: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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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阳秋林)

2023年度,本人作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阳秋林女士:196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华大学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湖南省会计学科带头人。1987年6月至2006年6月,任职南华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历任会计系副主任、主任;2006年6月至2008年7月任财务处副处长;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审计处副处长;2010年1月至2014年11月任南华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主任(处长);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南华大学审计处处长;2015年12月至2017年9月调任管理学院主管科研的副院长;2017年9至今,已辞去处级干部职务,仅担任本科和研究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并兼任会计研究中心主任(学术职务)。2017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兴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8次董事会,2017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亲自出席了6次,其中现场出席1次,通讯方式出席5次;公司共计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4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人员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建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对公司发展经营情况发表独立建议。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
情况以及考核方案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

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召集和主持会议,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考评,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发表意见内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许可证的专业机构,拥有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审计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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