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普蕊斯资讯
2024-09-25 18:45:08
  • 3
  • 3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9-26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4-046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在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
平、简化分红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79,5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1,926,20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3、自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一致,符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相关要求,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9,508,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0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0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8 石河子市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