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万凯新材资讯
2024-06-28 16: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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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9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凯新材”)于近日收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万凯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中金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杨磊杰先生和张磊先生为公司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鉴于杨磊杰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万凯新材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 不影响万凯新材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等法规的规定,中金公司决定拟委派李鹏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杨磊杰先 生继续履行对万凯新材持续督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为李鹏飞先生和张磊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 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杨磊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 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9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李鹏飞先生简历

李鹏飞先生,硕士,现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于20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李鹏飞先生曾经担任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项目协办人,曾参与的项目包括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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