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迪药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亨迪药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39 号文核准,亨迪药业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5.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0,732,340.8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10059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 2020 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年产 5,000 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 57,332.66 57,332.66
2 年产 1,200 吨原料药项目 29,225.11 29,225.11
3 年产 12 吨抗肿瘤原料药项目 17,472.91 17,472.91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19,030.68 119,030.68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额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产品金额为 0.00 万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产品金额为 10,000.00万元。鉴于上述授权额度即将到期,公司决定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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