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旺)
作为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 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 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198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注册会计师。曾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业务总监,河南天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苏州 优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现任深圳麒麟九思增材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东莞九思增材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喜悦智行 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沈旺 现任 5 5 0 0 否 3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 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 会议上,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的事项
2023 年 4 月 20 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四、《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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