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科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唯科科技资讯
2023-01-05 16:4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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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1-06


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
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

2、公示时间:2022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3 年 1 月 5 日,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
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宣传栏;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周)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等信息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釆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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