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联科技:回购报告书
家联科技资讯
2024-09-13 18: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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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301193 证券简称:家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3236 债券简称:家联转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11 元/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73,710 股(取整)至 947,418 股(取整),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5%至 0.49%。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前述主体在未来有拟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而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而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如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人民币 21.11 元/股(含本数),该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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