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达装备: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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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 18: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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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梁培志)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梁培志,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3 年至今,历任华中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助理工程师、工程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成形与模具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级
工程师。2014 年 12 月至今,兼任湖北省模具工业协会秘书长。2015 年 12 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 7 次,出席股东大会 3 次,无缺
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东大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次数

梁培志 7 0 7 0 0 否 3

本人认为,公司在 2023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使职权。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 委员。

2023 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
议,履行相关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忠实地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 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审查了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和
履职能力,忠实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战略委员会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主要对公司进一步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方案、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拟进行海外投资的事项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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