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召
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14:4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沥红路 151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使用部分募投项目
1.00 节余资金和超募资金用于投资 10 万吨玉米蛋白 √
精加工项目的议案
本次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12 月 4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