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艳波)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艳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会计学专业背景。1989 年 8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辽宁海城支
行,任会计;1994 年 5 月至 2000 年 11 月,任职于北京中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任合伙人;2000 年 12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职于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任合伙人;2006 年 10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职于天健华证中洲(北
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合伙
人;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职于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合
伙人;2011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职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合伙人;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
职于香港嘉海资本有限公司,任风控及财务总监;2021 年 11 月至今,任职于优
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年 1 月,
任职于苏州鲜活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起至今担任冠龙节能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
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第一、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 5 次会议,对利润分配方案、定期审计报告、坏账核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关联交易等议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我们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制定,我们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多次沟通,认真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外部审计师讨论了年报审计计划,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会计师对财务报表独立审计,确保公司最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年度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2022 年度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管理和控制、财务管理等情况与相关管理层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和舆情,积极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
建设性意见,有效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给予了充分配合,为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重要支持。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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