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德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瑞德智能资讯
2024-12-13 18:44:5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301135 证券简称:瑞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德智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前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4年12月13日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潘卫明先生、董事夏明会先生、董事周军先生和董事项颖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汪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瑞德智能总部基地技改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310.83 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日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将“安徽瑞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本议案。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期货操作工作人员实施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资金财产安全,防范生产经营和投资风险,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