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源环保: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天源环保资讯
2024-06-28 18: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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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8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已暂停转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20,233,048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5,146,97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因此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233,048股扣除已回购股份5,146,970股后的415,086,0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9999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9993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不送红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70,564,508.73元(含税),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86,267,188股。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如下:

(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派息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10=70,564,508.73元/420,233,048股*10=1.67917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1679175元。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折算的每10股转增股数=本次转增股份数量/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10=166,034,140股/420,233,048股*10=3.951001股(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转增股数为0.3951001股。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679175)/(1+0.3951001)。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日,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415,085,400股(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70,564,518.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20,232,37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86,266,530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比例进行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的变化: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转股起
止时间为 2024年 2月 5日至 2029年 7月 27日,自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
(2024 年 4 月 18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 7月 4日)期间新增
转股数量 678 股。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因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

起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
派期间“天源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4 日)的总股本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暂停转股前一交易日
(2024 年 6 月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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