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09
证券代码:301116 证券简称:益客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投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属于双方基于合作
意愿而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后续具体的合作事宜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后续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的基础,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已披露的框架协议及进展情况,详见
本公告内容“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5 月 9 日,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益客食品”)与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
会”)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书》,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
好协商,公司在宿迁市宿豫区投资建设宿豫益客总部基地暨全产业链项目,通过
新项目的建设,形成集种禽(种鸡、种鸭)繁育、养殖与孵化、商品禽(肉鸡、肉鸭)养殖及技术服务、饲料研发及生产、禽肉屠宰与加工、调理品、熟食商业
连锁、羽绒加工、农业物联网、行业大数据与分析为一体的全生态产业链。本协
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有效期 5 年。
(二)应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为投资框架协议书,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1321014320400A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孟凯
4、机构类型:机关
5、批准机构名称/登记管理部门名称:宿迁市人民政府
6、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开发大道商务中心 1 号
8、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高新区管委会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9、类似交易:近三年公司与高新区管委会未发生类似交易。
10、履约能力:高新区管委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内容
乙方按照“10+6”产业集群模式建设宿豫益客总部基地暨全产业链项目,其中“10”涵盖一产二产三产,即一产:1 亿只生态肉鸡养殖场项目(出口标准)、1 亿只生态肉鸡养殖场提升改造项目(出口标准)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中集合作);二产、三产:年屠宰 1 亿只肉鸡生产线新建项目(出口标准)、年屠宰 1亿只肉鸡生产线技改升级项目(出口标准)、年产 30000 吨宠物食品原料项目、年产 3 万吨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出口标准)、人才公寓及配套设施及集团科研大
楼;“6”为六大服务平台:现代农业产业金融、农业物联网与智能化系统建设、乡村振兴学院、产业技术应用与研究院、国家级实验室、产业促进与产业文化交流中心。
通过新项目的建设,形成集种禽(种鸡、种鸭)繁育、养殖与孵化、商品禽(肉鸡、肉鸭)养殖及技术服务、饲料研发及生产、禽肉屠宰与加工、调理品、熟食商业连锁、羽绒加工、农业物联网、行业大数据与分析为一体的全生态产业链。
(二)项目用地
项目建设用地约 400 亩,优先选择宿豫区酒都路、嵩山路附近地块;项目养殖用地约 1,500 亩,优先选择宿豫区关庙、来龙、大兴等乡镇土地。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完成土地选址、土地招拍挂及农用地流转工作。
2.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立项、规划、用地、环保及施工等环节的各项审批手续。甲方承诺在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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