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证券代码:301113 证券简称:雅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5户,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1,11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73.023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9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316号)同意,浙江雅艺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0万股,并于2021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为5,250.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5,250.00万股变更为7,00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2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153.1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3.6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846.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3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5名,分别为叶跃庭、金飞春、金新军、武义勤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绍明。
公司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以下承诺内容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叶跃庭、实际控制人叶跃庭、金飞春及叶金攀的承诺
“(1)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项,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2022 年 6 月 22 日,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上述收盘价、发行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3)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发行人的股份。
(4)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3)减持方式: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信息披露:减持发行人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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