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信邦智能 2025 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自身实际业务需求,适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
(二)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自身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包含但不限于日元、美元等。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
(三)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总额度为
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
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
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的交易文件,财务部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对手
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六)流动性安排
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公司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匹配。
二、风险分析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就对外投资权限、后续日常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公司将严格控制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规模,确保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
2、公司及子公司将认真选择合作的金融机构,在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务部门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3、公司财务部门具体经办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交易事项,负责方案拟订、资金筹集、业务操作、日常询价和联系及相关账务处理,在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向公司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4、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5、公司内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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