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7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通知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罡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李罡、姜宏、余希平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质)押贷款、贸易融资等(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实际资金需求而定。各银行具体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以银行审批为准,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和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预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经前次审议截至本次授权期限起始日因尚未到期而未赎回的部分),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总额度。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额度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以循环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为上述业务的开展提供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依据。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拟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变更,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更换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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