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0
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罡先生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9 号耀中广场 B 座 1716
室公司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七)会议的出席情况:
数为 74,132,4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3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74,009,6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1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12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4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12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 0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名,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股份数为 12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和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4,009,6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4%;反对 12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12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4,009,6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4%;反对 12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12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74,009,69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4%;反对 12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反对 12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弃权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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