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19日电骏成科技(301106)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审核问询函,针对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
在回复中,公司提到标的资产的股权转让价格与市场定价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是由于前两次股权转让价格均以标的资产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基础,而本次交易的评估价则考虑了未来三年的净利润承诺等多项因素,最终确定的交易价格为2.48亿元,折合每股7.33元。公司指出,本次交易未收购标的资产全部股权的原因在于降低收购成本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此外,关于标的资产的客户集中度问题,报告显示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比高达93.24%,其中吉利汽车为第一大客户。虽然客户集中度较高,但公司认为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因为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且正积极开拓新客户。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公司按照库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合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2024年前三季度,骏成科技实现收入6.03亿元,归母净利润78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