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铭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鸿铭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3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5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0.50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6,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8,708,537.73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7,541,462.27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6 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当日出具致同验字(2022)第 332C00081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截至2024年6
序 项目投资金 拟使用募集 扣除发行费用 月 30 日累计
号 项目名称 额 资金投入金 后拟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投入
额 资金金额 金额(未经审
计)
东城广东鸿铭智能股
1 份有限公司总部项目 20,155.15 18,341.84 18,341.84 14,658.39
—生产中心建设项目
东城广东鸿铭智能股
2 份有限公司总部项目 5,422.39 5,422.39 5,422.39 2,918.35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东城广东鸿铭智能股
3 份有限公司总部项目 4,575.01 4,575.01 4,575.01 2,918.3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30,152.56 28,339.24 28,339.24 20,495.08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2 月 0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生产中心建设项目”、“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长至 2024 年8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项目达到预计 调整后项目达到预计
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东城广东鸿铭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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