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1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
1 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
签署。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法定代表
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 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 款、担保以及其他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
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
事会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
2 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
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
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
的 10%。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违反前两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
3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加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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