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5
证券代码:301090 证券简称:华润材料 公告编号:2024-054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
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回购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
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股5%以
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减持计划。若未来上述主体
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2)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经济形势、政策变化等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将结合公司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金额、数量和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29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
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69.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2%,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83.09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