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4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规定,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方军雄先生、段国庆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方军雄先生、段国庆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其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且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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