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孚医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爱明)
可孚医疗资讯
2024-04-28 15:38:2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9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作为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人刘爱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爱明,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湖南省皮革集团公司助理会计师,哈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南大学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兼任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威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5 次,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和要求,全部亲自出席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上,本人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案讨论,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方面的优势,提出专业、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权益,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会议 2 次,其中因公请假 1 次,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和义务,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 出席股
独立董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两次未亲 东大会
事姓名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会议

刘爱明 5 3 2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暂不上市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