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荷大道 76 号龙岗智
慧家园 A 座 4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 √
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第 1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 1 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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