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301086 证券简称:鸿富瀚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廖绍芬女士、张海梅先生以
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佑礼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思明先生列席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有效满足各子公司在其业务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增量等需求,有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灵活度并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等,符合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被担保方东莞鸿富瀚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财务风险可控,故东莞鸿富瀚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梅州鸿富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分别持有梅州鸿富瀚各
8.46%股权的股东广东瀚立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广东瀚翔工贸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对本次新增担保 1 亿元额度按照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持有梅州鸿富瀚共计 12.92%股权的其他自然人股东因各自持股比例较低且较为分散,可能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持有梅州鸿富瀚 70.18%的股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进行有效管控,同时梅州鸿富瀚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前景良好,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因此,尽管梅州鸿富瀚部分小股东可能无法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但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子公司增加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会情况: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鸿富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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